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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中期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2-22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中期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2015 年 8 月 5 日)

 
       一、中期检查原则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语保中心”)以 及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项目负责人(含省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 的项目负责人,下同)按照《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语言资源保 护工程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语保工程的有关规范标准,分别对语保工程各项目以 及项目内部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以确保语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中期检查范围
       语保工程各项目和项目内部各课题。
       三、中期检查依据
       1.《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经费管理办法》
       3.《中国语言资源调查手册·汉语方言》、《中国语言资源调查手册·民族语言(分语族)》 (初定版)、《中国方言文化典藏调查手册》(以下统称为“《调查手册》”。《调查手册》主要 用于调查类项目的中期检查)
       4.项目任务申报书和任务协议书
       5.课题任务申报书和任务协议书
       (2015 年度的调查类项目包括:福建汉语方言调查、浙江汉语方言调查、山西汉语方 言调查、重庆汉语方言调查、濒危汉语方言调查、主要民族语言调查、北方民族语言调查、 南方民族语言调查、濒危语言调查、语言文化调查)
       四、中期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 是否按照项目或课题任务申报书和任务协议书中论证和约定的内容按计划完成项目或 课题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项目或课题任务成果是否符合语保工程的各种规范标准。
       2.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或课题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经费管理办 法》的有关要求使用项目或课题经费。
       五、中期检查方式
       1.提交中期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提交项目或课题中期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方式向语保中心或所在 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或课题的研究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
       2.抽查 2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和语保中心以及语保工程各项目负责人不定期对各项目以 及项目内部各课题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遴选发音人、纸笔调查、音像摄录、 语料整理等,抽查以现场观摩和举行座谈会方式进行。
       六、中期检查时间及程序
       1.中期检查时间 项目或课题中期检查在项目组或课题组接受培训后三到六个月内进行。
       2.中期检查程序
       (1)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在接到中期检查通知后十五天内向语保中心或所在项目负责人 提交项目或课题中期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以及部分研究成果。
       (2)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和语保中心以及语保工程各项目负责人在抽查前十五 天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抽查当天上午在工作现场进行观摩,下午进行座谈。
       七、中期检查结果
       1.项目或课题通过中期检查后,后续经费正常下拨。
       2.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或课题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后续经费暂缓拨付,直至通 过中期检查。
       3.未通过中期检查且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或课题应及时调整或撤销,教育部语 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
       八、中期检查费用分担方式
       1.项目中期检查 语保中心承担检查组的交通、住宿、劳务等费用,项目组承担伙食、场地、会务、邮寄 等费用。
       2.课题中期检查 项目组承担伙食、场地、会务以及检查组的交通、住宿、劳务等费用,课题组承担邮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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